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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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有关工作细则,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报到: 报到资格:GCT总分≥198分,且其它单科≥30分。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 时间:2016年1月9日(周六)上午9:00 - 11:30,下午2:00 - 4:00; 地点:工科楼E座1107,院教学办公室。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详见附件:我校资格审查的说明): 1、审查材料包括: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从报名系统打印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 (2)全国联考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授予学士学位证明(此证明获得方法有四种:①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②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③将学位证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④2008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的学位证书信息,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2、提交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均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学位证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⑤授予学位证明。 ⑥身份证复印件。 3、交纳考试费用160元。 4、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模板见附件) 二、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第二阶段考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1月9日(周六)19:00-21:0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工程硕士考生的基础知识结构、工程背景、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思维反应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小组专家当场打分,计算出每个人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周日)上午8:3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方法 考生应达到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录取资格基本要求,学院将根据考生两个阶段的考试考核成绩,综合衡量其工作业绩和成果,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面试、笔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择优上报,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无学位的工程硕士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上报。我院拟录取的无学位人员不超过该领域录取总人数的1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GCT”总成绩/4)×60%+专业课成绩×20%+面试成绩×20% 四、本办法由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6年1月5日 附录: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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