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我校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06-05 点击次数: 536

各学院及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在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已公布。申报通知如下: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简介
  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一般指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的需求而开展的获取自然本底情况和基础科学数据、系统编研或共享科技资料和科学数据、采集保存自然科技资源、制定科学标准规范、研制标准物质等科学活动的统称。科技基础性工作是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基础性、长期性和公益性等特点,对于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国家宏观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是专门支持科技基础性工作的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科学考察与调查、科技资料整编和科学典籍志书图籍编研、标准物质与科学规范研制,以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基础性工作。专项支持的工作不以发表论文、获取专利为主要目标,主要目的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重要标准、科学规范等公益成果。
 
申报注意事项
  1. 请按照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定位以及2015年度指南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2. 仔细阅读项目申报要求(附件2),确定申报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满足限项要求。
  3. 填写《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申报信息表》(附件4),于6月20日之前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4. 登录个人账户,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专栏(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工作。登录申报系统后,点击进入“选择计划类型”界面,在申报内容栏目中选择“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操作,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若未在该系统注册,请联系我处创建账户。
  5. 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工作,各依托部门要认真审核和把关。严格按照项目实际经费需求如实编制预算,测算依据和标准要科学合理、详实充分,符合相关规定。
  6. 7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工作,7月22日以前在线打印申报书,胶印装订16份(均为原件)提交至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楼1302房间)。
 
联系人:梁昌国  左利云
电话:86983265
 
附件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3: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附件4: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申报信息表

                                                              科技处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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