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组织好2018年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一)结合我市“一业一策”等重大工程需求,优先支持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性技术开发。
(二)鼓励以应用为导向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的前沿技术研究与开发。
(三)优先支持我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报重点
(一)研究方向
围绕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包括人口与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仪器仪表等4个高技术产业领域以及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组织开展相关前沿技术及共性关键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与开发。
以上产业领域范围以外的研究项目不予支持。
(二)数量和额度
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00项,支持额度每项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为驻青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在青企事业单位,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工作,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正式在岗科研人员,并具有职业道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实施项目所需的创新、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
(二)项目所在单位、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承诺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三)本计划项目的实施时间一般为2年。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登录青岛市科技局网站(www.qdstc.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或登录青岛市科技大数据平台网站(www.sipc.cc),点击“科技服务业务支持系统”中的“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项目申报入口,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进展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登录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准确选择申报领域和主要研究方向,在线填写、上传相关表单及其他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评审专家参考用)。以各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处、企业所在区(市、管委)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
1.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和与青岛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必要件);
2.前期研究证明材料(立项文件相关页、结题验收报告相关页、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等相关页);
3.前期研究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的首页、文章收录引用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奖励证书等);
4.创新评价表(事业单位上传,必要件;
5.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6.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7.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8.其他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预算明显与实际研究工作内容不符,或预算金额超出项目资助额度过多,通过自筹无法完成研究的;
2.项目申报人主持承担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3.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四)项目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项目承担单位网上提交时间即日起至12月11日17时止,逾期系统关闭无法提交。
五、其他事宜
如有其它事宜,请与科研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981837
电子信箱:zhengym@upc.edu.cn
科技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