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我校申请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正文文件大小要控制在3M 以下。 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院部科研秘书申请设立账号,申请账号时需提供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邮箱地址(将作为登录账号,应使用常用邮箱,不要用雅虎邮箱)、技术职称。以下人员不需重新设立ISIS系统账号: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或已结题);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 申请书填报时需要将已有相关成果通过“基金委成果在线”导入,为了缓解大量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加载成果信息等操作有可能造成的网络拥塞,请项目申请人即日起即可提前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与本项目申请相关的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再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所在院部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5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申请材料受理安排及注意事项 1.我校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时间节点如下,逾期不予接收: 电子版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16时。届时ISIS系统上传申请书功能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3月15日。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电子版在线提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及院部需要完成的工作: (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填报后,应对照《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自查表》(见附件1)逐项认真检查,并按照所在院部项目申请统一安排按时提报材料。 (2)各院部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单位申请书进行审查把关,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院部科研秘书帐号可以退回本单位的申请书)。请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安排。 3.所有类型申请项目的纸质材料原件均需报送一式2份,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可用单面打印,左侧装订(简装,两个钉即可);提交申请书的签字页必须为签字原件,不能为复印件。附件材料包含: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 4.《指南》于2014年12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五、电话、网址 (一)各院部科研秘书联系方式
(二)科研管理科联系方式 联系 人:谭树成 电 话:86981837 邮 箱:tsc1980@upc.edu.cn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附件: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自查表(请2015年1月20日后下载) 科技处 2014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