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我校申报201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鲁学位办〔2015〕8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学院(部)要组织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实施情况,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学校对各单位不限推荐名额,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申报,超过2项的要排序。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省里分配给我校的限额数择优推荐。
二、申报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15年项目申报应当紧紧围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以下研究重点:
(一)深化招生改革、完善选拔办法、健全招生机制、优化类型结构、提高生源素质;
(二)改革导师评定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健全权责机制、提升指导能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建设和案例教学、强化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加强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四)推进校企合作、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加强论文管理、保障论文质量、预防和打击论文作假、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六)改革评价机制、加强质量监督、强化主体作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七)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八)加大投入、强化条件保障、完善奖助政策、建立科学研究和实践平台、加强培养条件建设;
(九)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调整服务面向、开展战略研究、加强文化建设、促进特色发展。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导师,或从事研究生教学3年以上的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位建设等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二)尚有在研未结题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三)立项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研究工作并取得预期成果,不得拖延结题时间。
(四)申报项目结题时,除了要提交结题报告之外,还应当同时提交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
四、报送期限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3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1份,于5月4日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wanghui7997@up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辉
联系电话:0532-86981395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注:学院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4月30日。请于截止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教学办,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