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我校组织申报第十四届山东省专利奖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四届山东省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凡获得中国专利,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专利奖: 1.2013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专利权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 4.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山东省专利奖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二、评奖标准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稳定,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 2.外观设计专利权稳定,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具备创新程度高、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文化内涵等特征。 3.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专利奖的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发明创造技术(设计)水平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三、设奖种类 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四、上报材料要求 1.推荐的材料要真实、完整、规范。辅助材料应包括:专利权的法律状态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登记的复印件,实施经济效益出具有财务印章的原件证明,专利授权后的完整文献。 2.《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所涉及技术状况部分须有清楚、准确、完整表述,包括本申报专利技术所涉及的技术领域,目前国内外本技术领域的状况,实质性创新(是否原创),对国内外本技术领域的贡献以及产业化程度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3.材料规范。“申报书”文字处理采用word格式,提供电子件和纸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曾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产品照片(5寸)及有关辅助材料只提供纸件。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申报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 4.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9月24日前报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五、其他事宜 1.山东省专利奖限项申报,我校共有五个推荐名额。 2. 如有其它有关事宜,请向成果管理科咨询。 3. 联系电话:86981831 4. 电子信箱:kcg@upc.edu.cn 附件:1.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doc 科技处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